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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案件

北京-朝阳区 08-29 19:34  悬赏 0  发布者:a41974…… 给我留言  回答:(14)
我公司一员工,私底下卖给客户一件东西,不是公司的货,自己私底下弄的货,但是在单位偷个合同出去,和客户签定的,现在合同到期了客户来找们单位要回报,我们根本不知情,但是合同是我们单位的(那个员工现在辞职了)这事情怎么办?  急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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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9 19:52
由员工自己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8-29 20:14
属于盗窃行为,公司应当报警。
回复时间: 2013-08-29 21:38
可以起诉索赔
回复时间: 2013-08-29 19:36
这属于表见合同。
我的补充: 2013-08-29 19:40
一般认为下列情形行为人订立的合同构成表见代理。
1、行为人曾经是代理人并且与相对人发生过订立合同行为,订立的合同上加盖有被代理人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行为人曾经是代理人并且与相对人发生过订立合同行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提供了加盖有被代理人印鉴的介绍信。
3、行为人持有证明代理权的证书,并且按照一般商业习惯和理性认识无法从证书内容判定所订立的合同超越了代理权限。
4、被代理人曾有授予行为人代理权的表示,按照一般理性判断该表示可以被相信。
5、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但不表示反对。
6、被代理人应当知道行为人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但不表示反对。
我的补充: 2013-08-29 19:41
其后果为:
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8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第2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对方的方式作出。本条所指的无权代理应当是狭义的无权代理,在此情况下,相对人有撤销权。而《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表见代理的情况虽然也是无权代理,但是这种情况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与第48条的规定中的狭义的无权代理不同,其根本区别是:是否存在有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本无代理权的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客观事实。表见代理虽属无权代理,但是,只要存在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表见代理成立,行为人的代理行为就应当按有效的代理来看待;在此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就应当是有效合同。所以,相对人不享有《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撤销权。
我的补充: 2013-08-29 19:42
这类问题涉及的问题比较深,你可以聘请律师协助你,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或者想委托律师可以拨打010-51296954.
回复时间: 2013-08-29 19:47
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的补充: 2013-08-29 19:47
可以先报案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8-29 19:47
视为单位签的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8-29 20:23
单位应承担责任,然后向该员工进行追偿。
回复时间: 2013-08-29 21:03
可以起诉员工
回复时间: 2013-08-29 21:48
您好,可以起诉员工
回复时间: 2013-08-29 22:34
你好,客户有理由相信是与你公司签定的买卖合同,构成表见代理,你公司应当对该客户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后,可向该行为人追偿。
回复时间: 2013-08-29 23:08
视为单位签的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8-30 09:14
你好,合同是你们单位的公章,你们应该按照合同履行,对于履行完后,你们公司的损失可以找该员工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8-30 10:48
您好!这个是需要看合同的内容!
回复时间: 2013-08-30 11:01
员工个人行为和单位无关,告知客户找员工索赔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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