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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维权吗

北京-丰台区 08-29 23:56  悬赏 0  发布者:姜杰0442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您好:
  本人女、37岁,系北漂打工人员。我与爱人二人,于2012年12月11日,丰台区南三环中路61号院1,名为‘朋悦行地产’的中介公司,租住了位于宣祥家园小区20号楼1703室的主卧(1400元/月承租,押一付三),入住时是由业务员唐先生全程办理,根据当时所讲,此房属中介代理隔断租住房,入住的所有住户,共同承担此房屋内的水、电费用(有协议上的电表、水表底数为证)。我和爱人多次跟其业务员索要缴费收据,一直在推脱,无奈只好要求给手写的收据为证。
  目前在此房已缴纳2个季度的房费,第三季度的房费是在8月30号前缴纳,为避免麻烦,我于8月28号去朋悦行公司缴纳房费,被告知要补交入住后的水费,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每人缴纳100元,我因协议没有此项收费,而与其公司店长理论,竟被对方恐吓,并提出我若不补交水费,拒收我下季度的房费,威胁我若在3日内不把款项交齐,强行打开我租住的房间,我家里所有物品不能带走,全部归其所有。  
  次日8月29号早,我与爱人双双请假,同去其店内协商,只有一女士在,据说是负责财务人员,她拒绝给我们办理续交房费手续,说需要店长同意,然而我们给店长和业务员唐先生打电话,他拒接我们的电话,下午2点、3点、4点、5点四个时间段去公司找他们,门已上锁无人在,打电话也无人接听。
  在万般无奈下,我只好拨打维权电话,在与住建委的接线员沟通中,了解到此家公司并没有租住权,而且还属于多家隔断房屋。我租住的这间房共住6家住户,据朋悦行自己讲,我租住的对门1704也是他们租户,对门的格局也是一户租住了6家。(有录像为证)
  综上所述,我要投诉朋悦行地产,要求。
  1:在没有任何附加的书面协议时,朋悦行地产自行提高收费标准,造成乱收费用。
  2:拒收我在协议期间缴纳的租房费用,造成我单方违约现象,按照滞纳金20%/天的费用,扣除我的押金。
  我本着协商原则,息事宁人处理此事。我自愿把水费交齐,(按照协议水表底数,与其他房户共同均担),中介把我们的缴费票据补齐,退还我所剩余的一月房费,和剩余的押金。
  问:这样的情况,我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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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30 10:31
胜诉率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你,我只能给你说如果证据齐全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不是律师说的算,要看案件详情、双方证据情况、诉讼技巧、法官的认定与判决,这是一个综合因素。如果有哪个律师给你说这案子肯定能赢,那一定是为了骗你钱。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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