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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河南-鹤壁 08-30 06:49  悬赏 0  发布者:雷风旭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1年7月,我借给一个企业老板50万元块钱,开始讲好的一个月还,利息3分,结果一个月到期了,去找他要,他说没钱,再几个月吧,利息照付。中间他一次还一两万,当时也没有说是还的本金还是利息,现在两年了,还有20万没还,利息已经到14万了,现在他说只还本金。我想问,到他还完本金以后,我还能再要回利息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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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8-30 12:02
没有约定,应当是先偿还利息
追问:

我的利息部分法律上支持吗?我们当时有借条的

回答:

基本超过年息24%以上部分就不会支持

回复时间: 2013-08-31 10:39
按照法律规定和交易习惯,偿还顺序是利息、本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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