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保忠  王远洋  齐志龙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工伤事故

北京 08-30 12:53  悬赏 0  发布者:一粒沙098 给我留言  回答:(10)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被超市临时搭建的棚子砸伤的,我是某品牌的经销商,在超市外做活动时砸的,现在在医院治疗,我应该该怎么办?超市应该怎么赔偿,我所在的公司应该怎么赔,和经销商有关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8-30 12:55
您好!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6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253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8-30 14:03
算工伤,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3-08-30 12:55
可以要求超市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回复时间: 2013-08-30 13:02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

   2010年北京市职工1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90664元、最低为58132.8元;
     2、伤残津贴每月可领取本人工资的90%(最低不得低于2179.98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三、2010年北京市职工2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66442元、最低为53288.4元;
     2、伤残津贴每月可领取本人工资的85%(最低不得低于2058.87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四、2010年北京市职工3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42220元、最低为48444元;
     2、伤残津贴每月可领取本人工资的80%(最低不得低于1937.76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五、2010年北京市职工4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17998元、最低为43599.6元;
     2、伤残津贴每月可领取本人工资的75%(最低不得低于1816.6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六、2010年北京市职工5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93776元、最低为38755.2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最低不得低于1695.5元/月),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0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21110元)。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2010年北京市职工6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69554元,最低为33910.8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最低不得低于1453.3元/月),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25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0925元)。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2010年北京市职工7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45332元,最低为29066.4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20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0740元)。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小结:关于上述三项赔偿项目,7级工伤伤残等级的,最高可获得赔偿额为226072元,最低可获得赔偿额为109806.4元。
    九、2010年北京市职工8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21110元,最低为24222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5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0555元)。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小结:关于上述三项赔偿项目,8级工伤伤残等级的,最高可获得赔偿额为181665元,最低可获得赔偿额为84777元。
    十、2010年北京市职工9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96888元,最低为19377.6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0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0370元)。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小结:关于上述三项赔偿项目,9级工伤伤残等级的,最高可获得赔偿额为137258元,最低可获得赔偿额为59747.6元。
   十一、2010年北京市职工10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72666元,最低为14533.2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185元)。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小结:关于上述三项赔偿项目,10级工伤伤残等级的,最高可获得赔偿额为92851元,最低可获得赔偿额为34718元。
     备注一:
        1、以上各项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计算所得。
        2、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3、以上赔偿金额标准按北京市2009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48444元即月平均工资4037元为基数计算。
        4、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5、本赔偿标准只适用于北京市各区。
回复时间: 2013-08-30 13:04
你好,你可以要求经销商赔偿或要求公司赔偿,具体分析如下:
我的补充: 2013-08-30 13:08
首先,因为你被超市临时搭建的棚子所伤,那么超市要承担赔偿责任。其次,你的情况属于工伤,但是你如果想要求公司赔偿的话,需要申请工伤鉴定,如果鉴定为工伤,而且公司也有给你上保险,那么你需要走工伤保险。如果没有给你上保险的话,有公司来承担。建议还是要求超市赔偿比较好,如果走工伤很麻烦。超时应当支付的赔偿以及公司应当支付的具体如下:
我的补充: 2013-08-30 13:09
超市: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未包括伤残赔偿项目):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 定数额。包括你 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 医 药费、住院费、 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 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 身 体尽快康复而购 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 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 照 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 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 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 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 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 费 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 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 等级、受害 人户籍地或 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 础 计算。按 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如果达到伤残等级,你也可以要求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我的补充: 2013-08-30 13:09
公司:
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我的补充: 2013-08-30 13:10
如果协商不成各自的解决方法:
超市: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1年。

公司: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我的补充: 2013-08-30 13:10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3-08-30 13:08
你好,由责任人向你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请求应当有证据支持。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8-30 13:25
您好!可以要求超市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
回复时间: 2013-08-30 14:37
你好,如果你是在职务过程中受到的人身损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单位的工伤待遇。
实际侵权的超市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经销商存在过错的,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8-30 20:35
可以要求超市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回复时间: 2013-09-01 23:33
属于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您可以要求单位审报工伤,同时主张侵权人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辽宁沈阳
黑龙江黑河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浙江金华
河南驻马店
广东广州
河南周口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5035
湖南 长沙
人气:547699
陕西 西安
人气:584439
重庆 渝中
人气:397653
辽宁 沈阳
人气:1094404
黑龙江 黑河
人气:28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