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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生活费用问题

湖南-怀化 08-31 11:38  悬赏 0  发布者:ayaya1…… 给我留言  回答:(3)
孩子半岁以后.男方只支付过2000元生活费.我现在要离婚.请问要是上法院,我可以要求男方补齐离婚之前未付的生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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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31 13:23
请详述具体信息。
追问:

孩子前岁以后我带孩子回娘家了.男方就没给过孩子生活费.中途给过2000还是我要的.我现在要和男方离婚.我能要求男方支付之前没付的生活费吗

回复时间: 2013-08-31 13:49
抚养孩子是做父母的责任,可以追讨先前未付的生活费。
回复时间: 2013-08-31 16:18
你好,不可以。
追问:

为什么不可以?孩子又不是我一个人的

回答:

你好,因为夫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对婚内财产时行约定,那么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就无法说是你个人抚养小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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