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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方律师提出和我交流,我该如何应对?

四川-宜宾 07-21 16:35  悬赏 20  发布者:xyz3 给我留言  回答:(7)
背景:大家好,我今年7月1日从单位离职。因为在职期间单位一直未与我定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在离职后的7月10日向单位提出要求支付我2008年2~6月的双倍工资。
    
  在今天下午,接到原单位律师电话,称想和我就该事进行交流,让我明天下去去他办公室。
  
  请问:明天下午我该如何把握?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07-21 16:47
    按法律规定,要求对方支付相应待遇。最好事先作到心中有数,或先到当地律师所咨询一下。
回复时间: 2008-07-21 18:30
为了稳妥起见建议您找当地的律师进行帮助。
回复时间: 2008-07-21 21:38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或者聘请律师代为商量调解事宜.
回复时间: 2008-07-22 09:10
你可以坚持自己的意见,与对方协商。
回复时间: 2008-07-22 09:50
其实很简单,个人建议,不用去。法律没有规定你有配合对方律师的义务。

如果你愿意协商,可以在开庭的时候,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
回复时间: 2008-07-22 10:35
你离职的原因是什么,以及有否写辞职书等,这可能要涉及到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代通知金等。

因劳动法牵涉的内容不少,建议你当面向律师咨询,才能得到较为全面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08-07-22 22:57
 按法律规定,要求对方支付相应待遇。最好事先作到心中有数,或先到当地律师所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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