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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先与前面车辆追尾,之后紧急调转方向盘,向本车道外侧开去。是否能认定为紧急避险?

山东-烟台 09-01 16:26  悬赏 0  发布者:zhuyih…… 给我留言  回答:(3)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先与前面车辆追尾,之后紧急调转方向盘,向本车道外侧开去。是否能认定为紧急避险? 另外,紧接着在向外侧转弯时,被后面来的车辆撞到,导致本车驾驶员和乘客两人死亡。请问该过程如何认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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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1 16:33
由追尾车辆负主要责任
追问:

您好,请再问下,是该负主要责任,还是全部责任?目前交警部门说是要负全责。毕竟人都已死亡了?还怎么负责呢?难道拿不到赔偿,还要赔钱给前面车辆和后面车辆? 谢谢您的解答,谢谢!

回答:

如果负全责,所有造成的损失都要你方负责 。

回复时间: 2013-09-01 16:56
由接警交警调查后作出事故认定
回复时间: 2013-09-01 17:22
由追尾车辆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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