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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问题

四川-资阳 09-02 15:05  悬赏 0  发布者:168986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与老公是1998年正月份结的婚,在2011年买了的房,分三次付款,当时我不在场,老公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现房已完工8月份就打电话来要求接房,因一相些原因而我们的结婚证现在不可以使用了。所以到现在也未去接房。现咨询两个问题,一、房屋迟接是否有问题。二、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套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是否有权独自处理该房产,或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或者把房产所有人变更,这样是否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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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647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02 15:13
1、按合同约定处理。
2、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共有人一致同意才能卖房。
回复时间: 2013-09-02 15:52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共同财产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02 21:34
首先,房屋迟接问题不大,但需要交纳通知接房起的物管费;其次,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无权单独处理;最后,如果你丈夫私自卖房,你可以撤销买卖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9-02 15:08
房产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9-02 15:15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单独处分该房产。结婚证不能使用可联系当地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13-09-02 15:30
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9-02 15:44
你好,接房问题根据合同处理。是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9-02 22:46
房产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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