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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与寻衅滋事的人员发生斗殴造成双方都受伤怎样处理?

重庆 09-02 18:04  悬赏 25  发布者:王银1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一个女性朋友被别人拦截扬言要打她。我和我哥哥一起过去把她接走。对方十几个人不让走。我和哥哥一人上前打了其中一人两耳光。去坐车的路上对方又追来3人拿着杀猪刀和钢管拦截我们。但被我们缴获 我们也并没还手。继续走 在车上的时候对方冲来5个人都拿些不同凶器 一刀砍在我脸上造成轻伤。对方有2人有一人被我随身带的水果刀捅伤不严重另一人手指被划伤。到派出所对方要求私了 请问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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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2 18:16
及时协商或者诉讼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691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02 18:50
双方协商,无法协商的,转为刑事案件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9-02 17:27
你可以与对方达成赔偿协议
追问:

如果不达成协议 追究责任该怎么追究 好人一生平安

回答: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详情可以到所里来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9-02 19:02
在派出所建议下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9-02 19:08
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9-02 19:26
涉嫌犯罪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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