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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后财产分配

 09-03 18:33  悬赏 0  发布者:蒋建文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湖南 回答:(2)
我有一笔婚前财产(有证据),为了表达夫妻信任,我把它存在妻子的名下,现在夫妻闹矛盾,估计可能要离婚,还没离,我有什么办法不让取走,如果取走了,离婚后怎么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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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广东-广州]
  • 梁森律师
  • 电话:15902077510
  • 32570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03日 18时39分
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他起诉离婚一般在你户籍所在地法院,你户籍所在地与你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你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感情破裂证据。法院会通知你的。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全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3 18:38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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