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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产分配

北京 09-04 09:46  悬赏 0  发布者:蔡啟慧 给我留言  回答:(16)
赵律师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我的咨询。我把我的情况向您介绍一下,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今年我们的村子拆迁,我的姥姥有一处老房子,是六十年代盖的,我妈一直和姥姥住在一起,但是户口不在那,二姨结婚以后,由于户口没地方落,二姨和表妹的户口一直和姥姥在一起,但是人在海淀区居住。姥姥2002年去世了,一直是我妈在照顾,姥姥的房子现在的户主是二姨和她的女儿。姥姥一共有5个子女,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我妈是老三,前面是两个哥哥。两个舅舅六十年代就跟着单位的工厂签到外地了。现在两个舅舅已去世多年,只有一个大舅妈还健在,已经有80多了,我妈去年也去世了,五个孩子中只剩两个姨了。我想咨询的是,房子拆迁以后,如果我们走法律程序,财产应如何分配。请您对我提供一下法律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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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4 10:17
具体要看产权登记情况
回复时间: 2013-09-04 10:37
如房子登记在你姥姥名下,属于你姥姥遗产,应当有你姥姥的所有子女继承分割,子女去世的由子女的继承人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9-04 09:49
如房子登记在你姥姥名下,属于你姥姥遗产,应当有你姥姥的所有子女继承分割,子女去世的由子女的继承人继承。
追问:

两个舅舅70年代搬到外地就一直没有来过北京,80年代就去世了,姥姥2002年去世的,他们没有赡养,几个孩子能平均分配财产吗?诚恳您的帮助。

回答:

他们的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院分割时一般会适当少判给他们一些。

回复时间: 2013-09-04 09:58
如果房子属于老人个人的财产,则属于遗产,由其子女共同继承,已经去世的由其子女代为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9-04 10:00
如果当时房产证上写的是姥姥的名字,那么为姥姥的个人财产。老人去世后所有子女有权进行分割,子女去世的可以由子女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拆迁的话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补偿方案,具体情况可以致电咨询。
追问:

两个舅舅70年代搬到外地就一直没有来过北京,80年代就去世了,姥姥2002年去世的,他们没有赡养,几个孩子能平均分配财产吗?诚恳您的帮助。

回答:

履行赡养义务较多的一方子女有权多分财产。如果能证明你母亲赡养老人多一些,那么你有权继承较多的一部分财产。但是每个地区的拆迁补偿政策不同,情况也不同。建议致电或者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9-04 10:03
你好,老人的财产可有子女共同均分,去世的子女可有死者的子女代位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9-04 10:04
房屋登记于你姥姥名下的话,过世后作为遗产由你姥姥的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你姥姥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继承权都是平等的。
回复时间: 2013-09-04 10:09
房子属于老人个人的财产,则属于遗产,由其子女共同继承,已经去世的由其子女代为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9-04 10:29
你好,根据你们当地的具体拆迁补偿政策。
我的补充: 2013-09-04 10:30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9-04 12:09
是你姥的财产,子女都有权继承,如果到拆迁以后再分,又涉及到拆迁补偿政策问题,事情会更复杂一些。
回复时间: 2013-09-04 12:54
属于老人财产,应当由子女共同继承。详情可来电。
回复时间: 2013-09-04 14:32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姥姥的遗产。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9-04 14:43
你好,建议你们先进行房产继承,再进行拆迁。否则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不知将拆迁利益直接给哪一方。
      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去做继承公证或去法院起诉继承。
     拆迁还要看拆迁政策,二姨与表妹的户口在该房内,如果是按照在册人口拆迁,二姨与表妹会是被拆迁安置人。拆迁中会有他们的利益。
回复时间: 2013-09-04 15:17
你好!如果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处理遗产;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子女的子女有权通过代位继承继承属于自己父母的那部分遗产。
至于拆迁补偿,除去属于共同居住人、户口人头的补偿外,其他补偿款一般按照遗产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9-04 18:12
您好,属于老人财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9-04 22:50
房屋属于你姥姥的遗产,应该由你在世的两个姨和你们父母已经去世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继承分割。因为涉及转继承、代位继承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方便时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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