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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协议后房产转售

 09-04 11:34  悬赏 10  发布者:jfy121……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宜宾 回答:(3)
我和前夫2001年結婚,于2007年5月協議離婚。婚姻期間于2006年9月按揭購買面積為130平方米的住房。离婚登记当时对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达成协议,协议约定:房产权归我所有,购房贷款由我偿还,孩子由前夫抚养,读书期间费用共同承担。另我在协议上添加一条"待儿子成人结婚转为儿子名下"。2010年4月我急用钱,于是把房产转卖他人,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时,房管局告称房产属夫妻共有,需两人签字方能变更登记。于是通知前夫,但他以种种理由拒绝签字,致使无法变更登记。请问我该怎么解决?我的房子购于2006年9月13日,2009年12月3日办理产权登记,登记人只有我一个人名字,无其他人。请问我可以向法院申请房产权属个人所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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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04日 13时21分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追问:

你好,再咨询个问题。协商已经不成,我现在应当以什么名义起诉?还有一点,能否出示房产登记使用人证明去房管局办理变更手续,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所有有关的文件登记人只有我一个人,这些能用作证明吗?

回答:

你好,可以的。

追问:

您好,再打扰您下,如果能证明那可以直接到房管局办理变更手续,对吗?
那如果房管局还是以此房产为夫妻共有,要求必须两人签字方能办理变更手续的话,那我应当怎么做?

回答: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确权。

追问:

谢谢!类似这样起诉要求法院确权官司如果我委托您全权代理的话,您有几分把握能胜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4 14:38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5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04 15:19
起诉按离婚协议确认房屋归你所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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