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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安徽-阜阳 09-02 11:38  悬赏 20  发布者:sRj7142 回答:(3)
行驶的农村公交车从105国道向左转弯进入县道,转弯的过程中售票员打开车门,车未停稳,让乘车人下车转车,结果,乘车人头部被摔伤,请问这样的事故责任怎样划分?我们的治疗费用该不该车主支付?如果车主不支付,向人民法院起诉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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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02 13:24
由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根据你的陈述工交车肯定是有责任的。可以要求工交车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9-02 11:40
由于公交车的原因造成受伤,可以要求公交公司承担所有费用
回复时间: 2010-09-02 11:40
可以要求公交车赔偿的 公家车是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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