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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保险赔不足,对方要起诉的问题

广东-中山 09-05 10:27  悬赏 0  发布者:小晓林 给我留言  回答:(6)
交通事故于2012年12月26日发生,撞倒电动车伤者额头和脚,住院1号出院,到交警大队交警认为双方有责。但基于小车有买全保就建议认全责,于是我们就认了,交警判决书上注明,伤者医疗费由我们出,误工费19天,由保险公司赔付为准。但伤者之后一直说脚庝,在中山人民医院看又不好,到中医院看又不好,两边医生都说没事了,但她还不能结案,还说疼还要看,自己有跑去小卫生站看,看看这看看看那的,最后还要去了广州珠江医院做了手术才好,昨日一起到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说这种伤病没有骨折的,以中山的医疗条件足以看好,而且医生检查的都不完全是事故造成的问题,所以医疗费用18000里面只赔一半,误工费只赔两个月,而伤者要求药费全赔,误工费赔7个月,每月工资2800元,而剩下的站在我的角度我也不会赔给她,我也赔不起,她说起诉我们,那站在我是车主的角度,现在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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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9-05 11:13
就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3-09-05 10:31
如果对方起诉了,就积极应诉吧,有保险,一般都是保险赔的。
回复时间: 2013-09-05 10:35
那就等她起诉,到时候法院判决多少就多少咯!
回复时间: 2013-09-05 10:35
你好,不合理的费用有权拒绝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9-05 11:52
积极应诉,如果赔偿不合理,可以追加保险公司参与诉讼。建议请律师出庭应诉。
回复时间: 2013-09-05 14:57
积极应诉吧,有保险赔偿,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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