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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

北京-石景山区 09-05 22:31  悬赏 0  发布者:qunyu 给我留言  回答:(20)
我与继父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产,继父出资多于我,但房产证名字为我。请问我继父的儿子是否拥有这个房子的部份产权?2008年以后的房产是否只看房产证名字来认定?
问题补充:
再请问如果我继父去世,那他出资的这部份是否转嫁到他的儿子身上并是否要求我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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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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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9-05 22:39
以房产证来认定
回复时间: 2013-09-06 07:54
产权属于你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06 10:35
您好,继父儿子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9-05 22:33
房产证是你的名字,你继父儿子又没出资,当然是没有。并不是只看房产证名字,比如夫妻共同房产就不是只看房产证房子。
我的补充: 2013-09-06 09:38
房屋产权已登记为准,既然已经登记在你名下,那么房子的所有权归你所有,别人无权处分,也就是说,你继父的儿子不能要求房子的部分产权,虽然你继父出资,如果当时不是出于赠与,那么你继父只能以债务的形式要求返还。
回复时间: 2013-09-05 22:36
您好!房产证是你的名字,你继父儿子又没出资,是没有
回复时间: 2013-09-05 23:51
你好,房子在你名下,实为你的个人财产,与继父的儿子无关,对于继父的出资可能是认定为借贷,也可以认定为赠与。
回复时间: 2013-09-06 07:20
与继父的儿子无关
回复时间: 2013-09-06 07:33
属于你的房子,继父儿子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9-06 07:43
不可以分割的。
回复时间: 2013-09-06 08:28
房产证是您的姓名,房产属于您的财产,您继父的出资,属于债务,您需要偿还。如果赠与您,无需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9-06 08:34
你好,已经登记于你名下了,你是房屋所有权人,与你继父的儿子无关。2008年以后的房屋,共有的登记共有,无共有的登记个人单独所有,从房产证上看产权没问题。
回复时间: 2013-09-06 09:24
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你继父的儿子无权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9-06 10:00
你好,该房屋你继父的子女无权要求继承。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9-06 10:32
你继父的儿子没有该房屋产权。以房产证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9-06 10:51
房产证的名字为您,您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您继父没有登记为共有权人,其本人对该房屋都没有产权,他儿子就更没有产权了;至于您继父的出资可认定为赠与或借贷,最多涉及到本金及银行利息,与房屋产权无关。
回复时间: 2013-09-06 11:35
您好,继父的儿子无产权。
回复时间: 2013-09-06 13:06
你好!房子登记在你名下,你是产权人,继父的出资可以主张为借贷;如果继父去世,他儿子有权代位要求你偿还出资款。
回复时间: 2013-09-06 13:12
房屋以产权登记为准,原则上房屋属于你的财产,关于你们的出资要看是否有共同出资或借款的证据,否则属于赠与。
回复时间: 2013-09-06 16:20
如果属于共同出资买房,虽然房产证在你个人名下,此房产仍属于共同购房人共有,共有的份额可根据购房时双方的约定确定。当然鉴于房产证上写的是你一个人的名字,如果你继父想主张对房子共有,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房子系你们共同购买。
回复时间: 2013-09-13 09:52
房产证是你的名字,你继父儿子又没出资,当然是没有。并不是只看房产证名字,比如夫妻共同房产就不是只看房产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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