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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怎么补偿才合理

 09-06 09:48  悬赏 20  发布者:zjj107……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张家界 回答:(1)
今年7月1日国家实行同工同酬公司为了减少开支于6月1日将我们转包。我们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在没有解除前合同的前提下公司要求我们又与其转包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时间是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月工资2500元。现在公司要与我们解除第一份合同补偿2000元我们应该获得多少补偿才合理。(第一份合同时间内已工作4年半,月平均工资约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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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06日 10时21分
你好,每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补偿一个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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