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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 09-06 14:56  悬赏 0  发布者:jin622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原阳县东辉的业主,我的房子现在已经装修完毕准备入住,在装修过程中发现房子阳台漏水,已向务业发应一个月有余,其间务业一只说在和工程部联系,到现在一直未有落实解决问题,难到他们就能这样无限期“联系”下去吗?请问我应怎么办。感谢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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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6 15:13
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
回复时间: 2013-09-06 15:37
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
回复时间: 2013-09-06 18:13
你好,建议找到开发商协商,根据建设部第80号令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漏水的保修期为5年,因此你应该找房地产开发商去解决补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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