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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

山东 09-08 13:45  悬赏 0  发布者:paopao…… 给我留言  回答:(2)
想问一下,结婚3年了孩子一岁半,现在丈夫因有外债不知去向,多次劝说不成,每次都以谎言搪塞,想要离婚但不知道他在那,是否可以诉讼离婚?离婚后是否给予补偿?过错方不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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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9-08 13:49
可以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的权益有照顾。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9-08 15:24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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