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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女方不知去向

吉林-长春 09-03 15:53  悬赏 0  发布者:wo123w…… 给我留言  回答:(4)
起诉离婚女方不知去向,传票送不到本人手怎么办,法院会怎么判
问题补充:
什么是公告送到,我们的户口在一起,这样的案例要多长时间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03 15:54
公告送到
回复时间: 2010-09-03 17:44
1、公告送达,通常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一般公告期为60天,期满视为送达。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3、缺席审判一般有利于出庭方,不利于缺席方。离婚案件的缺席审判法院会更加慎重判决。
回复时间: 2010-09-03 21:29
那就公告送达
回复时间: 2010-09-03 21:37
长春的法院会要求您撤诉的,但您可以坚持不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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