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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经济纠纷

广东 09-10 12:42  悬赏 0  发布者:joycez…… 给我留言  回答:(0)
您好,想咨询有关涉外经济纠纷的解决方法:事件是这样的:我们公司与深圳市利星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变更名为“深圳市利星供应链有限公司”有业务往来关系(对方公司名变更后才有业务联系):我司在对方公司订货柜,然后发货到沙特。有关工厂货款对方是代收代付给工厂,在沙特JEDDAH的外商客人通常在出货前后将货款与海运费用一同汇出到对方公司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的公司账户,与对方业务往来自去年11月底开始,业务主要与对方法人代表通过电话及QQ联系,发生业务没有合同,但提单的SHIPPER 用的是对方提供的香港公司账户的公司名称,今年五月外商汇两笔美金:除第一笔美金扣除海运费,剩下的美金与第二笔美金按当时时价折合人民币柒拾多万;对方收到汇款后只付了部份工厂货款,剩下柒拾多万人民币货款恶意侵占,我司与外商根据对方提供的名片和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寻找对方,但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竟然是无法查找得到的地址;请根据上述情况指条法律明路,捍卫外商及工厂的合法利益,营造好的外商环境,保全中国的法律尊严。谢谢!有关电汇如下:电汇号码:TTBJDA89918MNY:2013-05-08号汇出;另外一笔电汇号码:PON/119642845/704:2013-05-20号汇出
下面是我们外商汇款到对方的具体银行账号(提单SHIPPER:Li Seng Limited):
HKD&USD BANK INFORMATION:

 Beneficiary Bank Name : HSBC Hong Kong

Beneficiary Bank Address : 1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Beneficiary Account Name : Li Seng Limited

Beneficiary Account Number : 808-788-962-838

Swift Code : HSBCHKHHHK

Bank Code :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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