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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婚前财产

河北-廊坊 09-10 15:10  悬赏 0  发布者:小月ZYX 给我留言  回答:(5)
婚前男方拿了20万付房子的首付,房产证办的是女方的名字,办完房产证去办结婚证,领结婚证后两人一起办房贷,现在男方要求离婚并拿走以前拿来买房的20万,女方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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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0 16:00
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

请问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9-10 15:16
婚前支付的首付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的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

谢谢!那这20万女方应该归还给男方是吗?

回复时间: 2013-09-10 15:27
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的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

当时是男方的妈妈吧钱打给女方的,有凭条为证,但这智能证明女方收了这个钱智能算赠予吧!这钱还要归还吗??女方也没有打借条,或者有什么书面承诺还钱之类的啊!

回复时间: 2013-09-10 15:48
那要看该款的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如果是前者,不用归还。
回复时间: 2013-09-10 17:13
如果男方能提供证据,女方需要返还,同时,需要给予男方补偿。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追问:

妈妈方能提供的证据就是男方母亲打钱的凭条,亲跟这个可以吗?能够充分说明问题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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