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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分割

山东-滨州 09-10 21:48  悬赏 20  发布者:fanfan…… 给我留言  回答:(3)
跟对象是在去年12月打的结婚证,也举办了仪式,彩礼钱呢是在我们结婚之前存入我的个人帐户的,在结婚之前,他给我买了三金和笔记本电脑,我们家呢,给他买的家用电器(包括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电脑和太阳能),如果现在离婚的话,这些东西该怎么分配呢??如果我不给的话,在法律上行得通吗???急!!!急!!!望亲们速回!!!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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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9-10 23:13
彩礼不予退还,三金和笔记本属于自愿赠与,不予退还
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原则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11 20:34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3-09-11 09:36
彩礼钱不用退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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