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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无意至另一个学生受伤学校该如何承担

河北 09-11 14:06  悬赏 0  发布者:美丽誓言 给我留言  回答:(3)
甲上楼梯时东西掉了,转身捡时。手指一抬碰到乙的眼睛了。鉴定是十级伤残
问题补充:
在校时间!甲刚满十岁,乙未满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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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1 14:08
学校只有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9-11 14:16
可以考虑学生意外险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9-11 16:57
根据您的描述,学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追问:

在校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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