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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司资金运作,法人将个人的房产卖了借给公司,半年后债权人起诉请问之前的交易无效吗?

 09-11 16:08  悬赏 0  发布者:GOUXUE……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2)
有限公司,法人是大股东为了公司运作,法人将自已的房产卖了借款给公司,不想公司货款被扣款,现资不抵债,半年后一债权人将此公司及法人告上法院,请问之前售卖的房屋会被视为转移财产吗?如果交易无效,卖房款又借公司运作,追不回来,法人应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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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11日 16时24分
你好,之前的出卖房产不是转移财产的行为,不会被认定无效的。公司财产是公司财产,个人财产是个人财产,不会相互承担责任的。
追问:

我是一有限公司的法人,以自已的房产作保鉴了一份付款协议,如有限公司无力支付,将以房产抵押,而此房是唯一的住房,法院会强制执行吗?加之是离婚前财产,前夫是台湾人,当时房产证只写了我的名,请是否还会涉及前夫的权限?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好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1 16:16
你好,公司是独立法人,以自身资产偿还债务。法人没有义务用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
评论者:张小龙律师
时间:2013-09-11 16:38
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评论者:刘振海律师
时间:2013-09-11 21:34
股东个人房产与公司无关,不是转移财产
追不回来欠款,可以从公司资产优先还债。
一般唯一房产不会执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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