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王高强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事故赔偿

山东-威海 09-04 10:04  悬赏 5  发布者:kWW9753 回答:(5)
本人于2010年1月1日在威海市区发生事故,本人开小货车和一个骑电动车的相撞,电动车受伤,住了17天院,花了9500多,出院以后在家修养了8个月,误工费和他老公的陪护费15000多,修车700多. 我负主责,交警调解我陪伏他25000元,我有商业险,但保险公司说她的修养时间太长了,她的工资证明不合格,[私人公司,但有营业执照]不给我陪付那么些,我现在该怎么半? 谢谢答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04 10:18
如果你认为保险公司无理,你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处理。
回复时间: 2010-09-04 10:19
如果已经调解的话,你可以拿调解书,起诉保险公司。如果还没调解,你可以等对方起诉你时,要求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超出的部分有商业险承担。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0-09-04 10:33
你可以等对方起诉你和保险公司,那样的话你几乎不用出什么钱
回复时间: 2010-09-04 10:38
你认为保险公司处理不符合规定,你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处理。
回复时间: 2010-09-05 09:05
这种情况你最好让对方起诉你和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这样对你最有利,费用一般由保险公司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上海徐汇区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414
安徽 合肥
人气:28342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6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004
山东 菏泽
人气:21833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