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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遗忘的东西属于什么?遗忘物还是遗失物。

山东-济南 09-16 08:51  悬赏 5  发布者:asdzxc…… 给我留言  回答:(2)
事情是这样的,13号晚,当事人到一家网吧通宵,携带了自己的游戏鼠标,并拔下了网吧本身的鼠标,然后接上了自己的鼠标。
   14日早上,当事人犹豫疏忽,走是忘记带走鼠标。然后虽然网吧管理人员后来发现了鼠标,但是并未提醒当事人。 
   等到当事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是14号下午3点,在网吧找的时候已经发现不在了。于是调取监控录像,现实,当天11点的时候,有3名青年在此上网,老板断定是他们带走了。

  请问,以上事件,如果作为当事人,应该怎么做? 鼠标连同其它,价值约为400元以上。 
   此物属于遗忘物,还是遗失物?
  这几个青年,存在不存在主观意识上的盗窃行为?因为鼠标是接在主机上的。
   如果找到他们,拒不返还,当事人应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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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6 08:58
拒不返还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9-16 09:09
拒不返还,可以报警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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