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抵押担保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保忠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民间借贷

江苏-徐州 09-16 09:53  悬赏 0  发布者:lnjzh 给我留言  回答:(6)
2010年我朋友找私人借20万元人民币,我替他做了担保。当时,借条上写的借款期限是两个月(比如:借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2月30日),但他至今还为还款,现在借款人已无能力还款了,债权人找到我要我承担还款责任。借条上注明担保人责任是这样写(担保人承诺:担保人愿意对乙方(借款人)的还本付息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愿意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限自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至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如逾期未还清欠款,甲方(出借人)有权单方对乙方的担保方得资产合法抵押,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担保方自负)。我在这份借条的担保方上面签了字、按了手印。按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过了这么久了,请问我现在是否还有责任承担这还款责任,替借款人还了这20万?请帮忙分析一下,非常感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6 10:03
担保期已经过了,你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9-16 10:14
您好!不用承担还款责任了。
回复时间: 2013-09-16 09:55
你不用承担还款责任了。
回复时间: 2013-09-16 10:16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担保期已过,你不用承担担保责任。担特别情况除外
回复时间: 2013-09-16 10:22
担保期已经过了,你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9-16 13:21
你不用承担还款责任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黑河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上海黄浦区
北京朝阳区
安徽合肥
上海杨浦区
河北保定
安徽合肥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黑河
人气:779
广东 深圳
人气:173012
四川 成都
人气:796249
上海 黄浦区
人气:11662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304
广西 柳州
人气:70862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