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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交接

山东 01-31 08:41  悬赏 20  发布者:shuiji…… 给我留言  回答:(5)
年前有位同事辞职,领导让她填一张交接单,其中有一条是“离开本公司后绝不向再公司提出任何要求”想知道这是否合法。
另外我们这老板也太黑心(经常加班,没加班费不说,晚两分钟算迟到--扣工资,加班时间请假算旷工--扣三天工资),员工工作一年后才给签订合同,缴纳保险,我这位同事还想让有关部门帮忙解决一下有关未签合同这一年的保险问题,如果她签了这份交接单,是否就不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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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1-31 12:01
自愿签订的,有效。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
回复时间: 2009-01-31 08:54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09-01-31 09:30
不合法,应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回复时间: 2009-02-01 08:25
任何约定都不能逾越法律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09-02-01 21:33
交接单的内容不合法,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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