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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离婚帮忙!

上海-松江区 09-05 18:27  悬赏 0  发布者:fanglo…… 给我留言  回答:(8)
请求律师帮忙!我和丈夫结婚两年,孩子一岁,但因当时是闪婚,现在导致性格不合,生活差异太大要离婚。但是为了孩子考虑,我们打算离婚后,我还是可以住在男方,也就是说瞒着双方父母和孩子,请问写离婚协议时“可以不可以孩子抚养权归双方所有”,由于孩子的父亲经济条件可以,所以抚养孩子的一切费用由男方承担,这是他同意的。
补充下:双方都想清楚了,不想被一纸婚书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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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05 18:35
双方同意,内容合法即可以
回复时间: 2010-09-05 20:23
可以的,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0-09-05 21:46
双方协议离婚可以,但离婚协议登记部门不会让你们这样写。有时性格也可以磨合,应该还有其他途径。你们要想好达到什么目的,可以双方共同咨询本律师就在松江。
回复时间: 2010-09-05 21:51
你们自己同意即可
回复时间: 2010-09-06 12:06
双方同意,又不违法法律规定,所以可以这样写。
回复时间: 2010-09-06 12:31
没有这样的写法,这样写不是等于对抚养权没有处理吗。

既然双方都有个性,不想被一纸婚书束缚,那就按照双方的约定生活。
回复时间: 2010-09-06 17:48
估计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同意你们这么写的,你们这种情况完全可以自行进一步协商.
回复时间: 2010-09-19 19:52
可以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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