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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再婚的遗产问题

 09-19 13:08  悬赏 0  发布者:zhongd……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5)
律师,您好! 
数月前, 八十多岁父亲再婚. 请问 : 1) 若是父亲去世, 后母是否有权利分得我父亲再婚前的财产(二套房子和一些存款), 这其中也有部分是我们二姐妹的? 2)后母与她前夫(已亡)所生二子是否可分得我父亲再婚前的财产? 3) 若父亲去世,再婚后的财产(几乎全部是我父亲的收入), 是否后母与其二子有权利与我们二姐妹平分? 急盼听到您的专业答覆,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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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19日 17时55分
1、配偶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2、没有抚养关系继子女没有继承遗产权利。

3、你父亲再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父亲遗产,原则你继母和你姐妹共同继承。

4、建议你父亲与你继母签订婚姻财产协议和立下遗嘱,防止发生纠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leave your email or phone number, please. Thank you!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9 13:13
你后母有权继承的,而且是平分的。最好现在就做个前期工作。

  如需进一步帮助,请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3-09-19 15:08
你父亲新结婚的妻子有继承权;可以通过写遗嘱公证或赠与协议明确房产将来归属。
回复时间: 2013-09-19 16:03
如果您父亲没有遗嘱,您继母可以和你们姐妹分割您父亲的遗产,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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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9-20 09:24
继承方式:继承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

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再婚时她与前夫的儿子已经成年的,无权继承。

遗产:再婚后的财产,其中一半是遗产,一半归她。再婚前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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