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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属于诈骗吗

河北-承德 09-20 13:27  悬赏 0  发布者:xjw12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去年2012年6月份从开发商那里买个一套期房,2013年10月交房。当时合同上签的是地暖管热方式,现在马上就要交房子了,结果开发商说把地暖改成暖气片了(说2012年3月份政府下发文件不让用地暖了),我不喜欢暖气片,当时也是知道是地暖才买的这套房子,开放商这么做是不是诈骗,我应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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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0 13:51
这是民事纠纷的
回复时间: 2013-09-20 13:54
开发商的作法违法,你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9-20 15:45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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