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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剐蹭电瓶车并要求电瓶车主承担公交车误工费

黑龙江-大庆 09-21 16:23  悬赏 0  发布者:lvpin5……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您好:
    我骑电瓶车带人在慢行道上刚刚转向,与并行在快道的公交车剐蹭,我的电瓶车和公交车一并被故障车拖到停车场。我带的人只是轻微皮肉擦伤无大碍,我的电瓶车撞坏了。警方说没有人身伤亡,小事,你们最好合解。但公交车主要求我承担停车费(包括:车辆费500元、每天保管费60元,由于中秋放假,又停3天),还有3天的误工费,每天800元。
    请问:
    1、我是否应该承担以上费用,公交车上全险,如果应该承担,我承担多少?公交车主承担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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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1 16:24
要按照过错承担的
回复时间: 2013-09-21 20:15
你好,交通事故应当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为主要依据,因为交警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需要勘查现场及周边交通状况等为主要认定交通事故的因素,各方的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有因果关系,只有综合各因素所作出的责任认定才是准确的,建议你参考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协商赔偿事宜;如你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在收到认定书的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再回复或联系。祝维权成功。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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