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李波  朱建宇  
已解决问题

小孩学校摔伤

 09-22 16:19  悬赏 0  发布者:745841……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安徽 回答:(5)
4年级小孩在中午休息时间玩耍,从二楼摔下、摔伤,导致脸部骨裂多处,下吧大量出血,手臂韧带拉伤,事后学校将孩子送到小门诊进行止血,下吧缝合3针,通知家长,并对家长说将孩子送至医院拍CT,孩子家长将小孩送至医院期间正值中秋假期,学校无人管问,学校对此有哪些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嘉定区]
  • 赵杰律师
  • 电话:15618529676
  • 4667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22日 16时27分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如果小孩不满10周岁,那么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学校能够证明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
我的补充: 2013-09-22 16:42
如果你家小孩不满10周岁,就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法律规定推定学校是有过错的,学校要承担责任,你无需证明学校是否有责任,只需证明小孩确实是在学校里面受伤的即可。学校想免责,必须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
追问:

小孩04.08.25已满周岁了

回答:

还不满,10周岁要到2014年8月25日。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2 16:20
要承担主要赔偿的
追问:

您好!现在学校说他们老师回家吃饭了不是上课期间,我跟他们说教育局下了规定学校要组织“护校队”每天值班巡查,还有孩子摔伤了,学校就送小门诊就诊,学校说他们没有责任,住院五天了!我们去了学校,学校说没人通知他们,最后他们去医院就说这个是他们人情才来的,学校没有责任,我反馈给哪个部门

回复时间: 2013-09-22 16:37
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后起诉,具体赔偿标准按侵权赔偿走
回复时间: 2013-09-22 16:42
你好,如果学校护栏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学校有管理过错,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9-24 13:10
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安徽合肥
黑龙江黑河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7140
广西 柳州
人气:713899
河北 保定
人气:416961
河北 保定
人气:287724
福建 莆田
人气:543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