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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用土地补偿分配

内蒙古 09-23 09:05  悬赏 15  发布者:农村小王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您好,30年前农业社给队里分地,每人1.8亩,由于我超生没有分地但已落户。全家总共几亩地,后来父母开荒100来亩,二轮土地承包时全部承包108亩。由于上学,大姐、哥哥、我的户口全部迁出,农村只有父母和二姐的户口。2003年父亲去世,2008年侄女下户到妈妈户口本上,2012年二姐单列农村户,妈妈将自己土地过给二姐4亩多。现在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该怎么分配?谢谢
问题补充:
妈妈给二姐过地并不是给她,而是如果有政策补偿时,证明她是有户有地的,如果土地征用时还算妈妈的地。
现在有几种方案:
1.所有论地补偿全部归妈妈,论户补偿,二姐1份、妈妈和侄女1份,论户口补偿妈妈二姐侄女各1份。
2.论地补偿部分,妈妈买房留养老金剩余后,一是给四子女平分。二是给大姐、二姐、哥哥多分一份(分过地),三是给二姐多分一份(独立农村户)、侄女多分半份(妈妈户头下的农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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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3 09:07
按照当地标准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9-23 09:23
按照当地标准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9-24 11:34
您好!
一般征地应当由当地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应当按照公告来补偿。至于谁是征收被安置人员应当在征收协议里有安置名单。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3-09-23 09:14
根据当地的补偿政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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