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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财产分配和小孩归属

河北-廊坊 09-23 19:11  悬赏 0  发布者:misslo…… 给我留言  回答:(3)
由于我老公完完全全是个妈宝男,结婚后由于他妈的介入,他的所有收入都是瞒着我转给他妈妈管,婚礼和生孩子住院费用都是我出。我们领证后在上海贷款买了一个小房子,首付他付的比较多,每月贷款我付得比较多。他在公司还有一部分股票。请问:
1. 如果我要跟他离婚,他不同意协商的话,我怎么样才能离婚?跟他在一起完全无法生活,各种矛盾。
2. 离婚后房子能分给我一半吗?产证上有我们两人的名字。我担心他们家会出主意说他付的首付部分是借的,如果这样会不会成了我们的共同债务了?
3. 孩子现在15个月,怎么样才能判给我?
4.他公司有一部分股票,会分给我吗?还有他的钱都是偷偷转给他妈妈的,需要我去收集这部分证据吗?
5.我还要收集哪些有利证据,才能一举离婚成功?他们家人什么恶心事都能做出来的,我担心脱久对我和孩子不利。

敬请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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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3 19:15
你好,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
追问:

可是婚后他的婚后财产都是隐瞒我的,需要我取证吗

回复时间: 2013-09-23 20:33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3-09-23 20:55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分割共同财产,孩子由您抚养权,对方支付抚养费。
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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