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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广东 09-06 23:04  悬赏 0  发布者:长江后浪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单位是生产摩托车配件的企业,本单位技术员和主管未经上级主管同意擅自挪用客户提供本单位检验用的样品车上路行驶,发生交事故,造成主管受伤死亡,交警认定,技术员承担全责.请问本单位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要,当技术员无赔偿能力时本位是否要全部垫付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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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06 23:23
如果没有经过单位允许 那么私自提供的话 造成后果由提供人员承担,但是单位管理不到位也是可以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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