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刘哲  
该问题已关闭

人身损害

福建-宁德 09-25 10:37  悬赏 0  发布者:252079…… 给我留言  回答:(6)
2013年8月12日上午10.30分在福安银河网吧上网,由于腿无意间碰到对面的上网者,本人并不察觉,对面的家伙说我踢他,我但是叫他看下下面并没过界。那个家伙不服气叫了他的同伙拿着两根棍子将还在上网的将我头部打伤,现在警察在查这事,但是网吧人员说他们是临时卡上网,该临时卡是网吧的。网吧应该付什么责任。(本人现在以为当时用手抵挡现在手做不了事,已经在家呆了1个多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5 11:12
可以住院治疗并就民事部分要求网吧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9-25 10:38
可以住院治疗并就民事部分要求网吧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9-25 10:39
打人者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网吧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9-25 10:41
网吧一般没有责任吧  就是打架事件啊  验伤啊  看构成什么伤啊
回复时间: 2013-09-25 10:47
只能要求打人者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9-25 11:46
网吧如果没有过错,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广东广州
浙江金华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7100
辽宁 大连
人气:13933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63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