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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理赔

上海-浦东新区 09-26 01:20  悬赏 0  发布者:wangji…… 给我留言  回答:(3)
13年5月20日晚22时30分左右,对方全责追尾,造成本车损,本车二人不同程度轻伤,有单位收入证明,税单,银行清单,医院病假单,医疗病历,医疗发票,交警现场责任认定书。对方车辆中国人保承保,理赔说还要去单位开具实际收入损失证明,我和我爱人均是中国平安保险工作,公司不同意出具此项证明材料,请问如何能获得合理赔偿?
问题补充:
事故发生后,在龙东大道事故处理中心了解到对方车辆是企业车,承保保险公司是安徽人保,理赔处理在吴淞口那里的人保。事故处理中心说对方全责,车修好,人检查没事了,后期理赔就出具单位收入证明,税单,银行清单,医院病假单,医疗病历,医疗发票,交警现场责任认定书就可以让对方保险公司赔偿。但是后期双方车辆提走到修理厂后,肇事方在付清维修款后,拿走了所有的维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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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6 09:10
你好!没有必要开具收入损失证明,只要进行三期鉴定(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误工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9-26 09:48
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赔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3-09-26 12:20
不出证明是不行的,你是保险公司应该清楚的,要么按最低工资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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