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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农场蔬菜大棚拆迁补偿

黑龙江-哈尔滨 02-02 11:04  悬赏 15  发布者:xiaonv……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是黑龙江国营农场的一名职工,十年前在场领导的带领下,利用房前屋后的土地发展起大棚蔬菜的种植,这些年来,先后被农垦总局以及分局评为青年专业大户、自营经济示范户,今年农场搞小城镇建设,我所在连队在拆迁规划范围之内,当我所占用的土地大部分属于宅基地批准使用面积以外的超占面积,不过这部分面积在土地证上有记载,同时,虽然我是公认的专业户,但是在工商部门却没有登记,请问:我能得到土地征收的补偿吗?如果能得到应该按照哪条相关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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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02 11:40
应该给与补偿。
回复时间: 2009-02-02 12:03

 只要你有土地证,那么就可以得到补偿。至于你的经营资格问题,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与你是否可以获得补偿属于不同的法律范畴。
回复时间: 2009-02-03 18:34
工商是否登记与您的土地是否应与补偿是两个概念,您的土地持有土地使用权证,就应该给予补偿。
回复时间: 2009-02-07 08:52
会有一定补偿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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