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王远洋  刘海鹰  蒙彦军  
该问题已关闭

女方离家出走三年多,至今无法联系得上,男方想离,能离么?

广东-韶关 09-29 20:12  悬赏 0  发布者:黄文日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们2006年9月份结婚,已有小孩子一男一女了,但因一些家庭小事相互不理解,2010年3月份开始,女方离家出走,双方一直分居至现在,长期以来一直无法联系上,对方又从未对孩子有过一次的问候,现在双方已无感情,男方想问问这样的情况能离婚么,要走怎样的途径才能解决这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30 08:12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3-09-29 20:35
可以诉讼离婚。对方离家出走的下落不明的话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对方不出现的话可以公告送达。
回复时间: 2013-09-29 20:43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9-29 21:03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9-30 09:16
可以起诉离婚,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9-30 10:54
可以离婚。。。。诉讼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9-30 14:12
你好,可向你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的。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山东聊城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江西南昌市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5148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014
福建 厦门
人气:12443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