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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动手打人,对方只是淤青,派出所竟然通告嫌疑人了

福建-厦门 09-30 12:19  悬赏 25  发布者:xx蜗牛 给我留言  回答:(4)
对方先不对且出口伤人骂了我爸,我便先动手打了人,打人后我走了,确定对方最多淤青等皮外小伤。对方报警后,我爸在做笔录时说不认识我。后来派出所竟然在小区内到处张贴通告盖有公章,配有监控图片,让大家举报和本人投案。1、请问派出所这样做符合民事法律规定吗?正常理解小事一桩,派出所没必要这么大动干戈的到处贴通告,也不知道是不是对方和派出所的人有认识。2、如果我继续不出面到派出所解决会如何?3、如果现在出面去派出所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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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30 13:25
建议出面澄清。联系派出所。
追问:

澄清什么?会怎么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9-30 18:14
联系派出所。
回复时间: 2013-09-30 21:09
还是及时到派出所处理,这事情不是躲一时风平浪急
回复时间: 2013-10-01 07:45
建议及时联系派出所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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