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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房产归属问题

 09-30 22:51  悬赏 10  发布者:七擒萌货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徐州 回答:(3)
我(男方)在结婚前自己拿出十万元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子(买房时已办理过未婚证明),剩余款项分十年每月从我的工资里面直接扣除,现在我对象要求以后办房产证的时候把她的名字也填上,这样的话以后万一发生不虞,房子的归属权是谁的?请专家达人给与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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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01日 05时56分
加名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需要分割。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解答,那么如果不加她的名字,婚后我用工资还的贷款是不是依然是共同财产?
其它答案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01 08:09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3-10-01 12:34
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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