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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形式婚姻离婚

 10-06 08:08  悬赏 0  发布者:kekeza……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淄博 回答:(2)
我们是形式婚姻结婚一年半,但是婚前婚后都没有协议。也一直没有实质性的夫妻关系。彩礼钱我没要,我买车的时候他给我出了一万,他开店从我家借了四万,但是这些都没有书面的证据。现在想要离婚,我想咨询下如果离婚车和店是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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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06日 08时22分
原则上是平均分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了,车是我们刚结婚不到一个月买的落户是我的名字,车也会平分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06 08:46
您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同居关系的构成要件:1.在同居关系内部,同居关系的双方应发生两性关系,这是同居关系的核心内容,也因之而区别精神恋爱;2.在主体上,应是一男和一女的异性间的同居;3.在外部表现方面,同居双方应共同生活,如共同吃饭、生产、娱乐等,以此区别于通奸行为;4.在时间上,应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持久性,时间太短构不成同居;5.在主观上,同居双方应有同居的合意,被拐卖的妇女被迫与他人共同生活的,不成立同居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何谓“共同所得”,一般认为形成同居双方共有财产的“共同所得”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司法实践中,下列财产一般认定不属于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1、一方同居前的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3、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的财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要界定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还需确定的一个要素就是双方的同居时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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