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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0月3号完与人争执发生斗殴是对方先动手并且拿刀,砍了我2刀,头部大约6至7厘米伤口,胸部一个2

广东-惠州 10-07 12:11  悬赏 0  发布者:li4124……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10月3号完与人争执发生斗殴是对方先动手并且拿刀,砍了我2刀,头部大约6至7厘米伤口,胸部一个2厘米,我没用任何工具利器,到警察局草率结案,对方就陪2000千医药,我本不想妥协,随后一名警说再不解决,你信不信我让你一分钱都拿不到还要把我跟打我的人关15天。请问我还能追究打我的人刑事责任吗?应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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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07 13:19
可以做伤残鉴定
回复时间: 2013-10-07 16:04
你好,若鉴定为轻伤,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
回复时间: 2013-10-08 21:31
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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