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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案撤案

陕西 02-03 09:55  悬赏 25  发布者:好学者 给我留言  回答:(5)
公安机关已立案,法院再受理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是否对该案撤销?
法律依据是什么?
问题补充:
轻伤害案件法院和公安都可以受理(根据刑诉法170条规定),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
当事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受理立案,在侦查的期间,当事人到法院,法院受理了,并要求公安机关撤案,问公安机关能否撤案?
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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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03 09:56
法院无权直接受理。
回复时间: 2009-02-03 10:04
法院无权直接受理
回复时间: 2009-02-04 11:27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不能直接处理。
回复时间: 2009-02-04 15:37
都有管辖权的案件,谁先受理谁先管.
回复时间: 2009-02-07 20:41
不是撤案的问题,而是移交的问题。法院受理后,如果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移交案卷;法院认为需要公安机关侦查的,案卷移交公安机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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