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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致非机动车受伤。交警判各负一半责任,机动车车主需要付对方的误工费和其他费用吗

湖北-随州 10-08 20:43  悬赏 0  发布者:chinaf…… 给我留言  回答:(4)
机动车与摩托车丁字路口相撞,摩托车车主腿部骨折,双方车辆损坏,交警判定同等责任,机动车一方垫付部分费用后,无力支付全部费用,受伤方是否也需要垫付部分医疗费;还有就是请问:后期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该如何判定?机动车受损是否也是双方各自负担一半?摩托车主不承担机动车主车辆受损费用该怎么处理?
问题补充:
机动车车损也是一人一半吗?如果对方不赔付他该承担的损失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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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08 20:49
答:总的金额的一半。误工费计算在内。
回复时间: 2013-10-08 21:06
你好,不足的部分,根据划分的责任承担
回复时间: 2013-10-08 21:17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3-10-09 14:38
交强险以外的部分各占百分之五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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