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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购成强奸罪

广东 09-09 22:42  悬赏 0  发布者:王效法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认识一女孩已数月,中间多有联系,并向她表明对其的爱慕。数天前,我到该女孩服装店里玩,并给她店里购置了不少铜椅,之后出去吃饭、玩耍。购置铜椅的第二天,我约该女孩出去吃饭,中途玩了数个地方。在送其回服装店时(约晚上8点),我将车停在服装店附近(闹市区,距其它商店店面只有3米左右),在该女孩自愿的情况下,与之发生了性关系。由于紧张、兴奋,女孩身上可能某处皮肤有些发红。在送其回店离开后,我接到一男子电话,说我强奸了她妹妹,叫我拿20万,否则告我强奸。我说我们是两厢情愿,不存在强奸一说,他说,不用说这么多,身上还有多处发红,就是强奸。我想试探一下,他是不是想敲诈,就说,20万没有,最多8万,他同意了。之后,他给了我帐号,叫我分两次,4万,4万打到他帐上。他说他已取样,不打的话就把样本拿到公安局报案。我于第二天往他帐上打了一千。请问,我购成强奸吗?对方购成敲诈吗?(注:该男子不是女孩的哥哥,是社会上的混混,与该女孩有两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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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9-09 22:43
不构成强奸,应属于敲诈。
回复时间: 2010-09-09 22:45
答;涉嫌欺诈,可以报案。
回复时间: 2010-09-09 22:51
强奸就是违背妇女的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行为。
回复时间: 2010-09-11 00:40
你不属于强奸,该男子涉嫌敲诈勒索,你可以报警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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