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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未批捕,复议复核之后的程序是怎样的?

北京-东城区 10-09 19:32  悬赏 0  发布者:78848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前些日子卷入一起强奸案。本应为双方和奸,但事后被对方男友发现,女方为保全名誉及恋爱关系向警方报案。除对方夸张其词的口供之外,警方并未发现任何我涉嫌强奸的证据。随后我被执行了14日的刑事拘留,律师介入后,区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强制措施改变为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不服从此结果,遂申请区检察院复议,被驳回,继而又申请市检察院复核,依然被驳回,于是将此案强制起诉至区检察院公诉科,目前此案仍在公诉当中,下一步按照程序走应是两次退查然后撤案或者其他处理。但是,学校对此事原委了解较少,而我又身处取保候审阶段不清不白,于是对我停课,直到案件结束再做处理。我现在明明清白却无法上学,这些日子只有知乎让我汲取外界的新知,于是我便想到通过这里求助,我想请教各位的问题有如下几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 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诉法只规定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时限,并没有明确规定检察院公诉科做出是否公诉的期限,因此检察院的态度也是能拖则拖,避免与公安机关闹僵。那么,检察院是否可以无限制地将此案拖延下去不受理?
2、取保候审时限最长为一年,满一年之后案件自动撤销还是如何?具体在司法实践中是怎样操作的?
3、您可以依靠您在相关岗位上的工作经验,能否对接下来的一切给出一些猜测和建议?
谢谢各位。
问题补充:
抱歉,因为最先在知乎提问,直接把所有内容复制过来了,未作修改,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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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09 19:36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13-10-09 19:35
你好,刑事诉讼法已经修改了。
我的补充: 2013-10-09 19:42
1、检察机关不能无限制拖下去不受理。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3、建议积极找检察机关处理,和律师沟通,如何准备证据,应对接下来的事。
回复时间: 2013-10-09 19:36
涉及您个人的隐私,详谈电话联系。以您的个人能力,能看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和相关司法解释。
回复时间: 2013-10-09 19:39
取保后满一年后申请解除强制措施就是了。
回复时间: 2013-10-09 20:20
你好,取保候审,不代表着你不涉嫌犯罪,你仍构成犯罪。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及早提供法律帮助。详情来电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3-10-09 23:29
你好,如果公安机关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是可以申请延长的。
一年的取保候审期满后,可以再次办理取保手续,可以收归看守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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