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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民间借贷

 10-10 12:13  悬赏 0  发布者:tinazy……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5)
我们与A签了借款合同,也签了收条(收到对方借款的收条),但是实际没有收到钱,请问对方要求还款应该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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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012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10日 12时36分
能证明只有条没有实际借款的,不用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0 12:19
您好!双方协商解决吧!
回复时间: 2013-10-10 12:23
你们没有实际收到钱是怎么回事?谁的原因和问题?是否涉及刑事案件?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10 12:26
您好,如果有证据没有收到钱,不用偿还。
回复时间: 2013-10-10 12:46
举证证明实际没有收到钱。
回复时间: 2013-10-10 12:51
没收到钱就签收条啊,除非出现奇迹,否则肯定需要还款。
回复时间: 2013-10-10 12:53
必须要举证证明的确没有收到钱。
回复时间: 2013-10-10 12:56
对方有收条,能够证明你们已经收到款项,所以你们必须证明你方实际并没有收到款项的情况下,才不需要还钱,否则你们应当根据借款合同还款。
回复时间: 2013-10-10 13:10
你好,如果没有收到钱,尽快报警,还原事实真相,否则以后对方起诉,结果很难说了。
回复时间: 2013-10-10 13:17
有证据证明的不用还
回复时间: 2013-10-10 13:18
保留没有收到钱的证据,不用还。
回复时间: 2013-10-10 14: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3-10-10 16:51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0-10 20:14
你好,未收到钱为什么还签收条?要知道收条的效力就是作为对方已经付款的凭证的,如果你还要求对方支付还款义务,那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未收到借款才可以。
回复时间: 2013-10-11 16:28
如果有证据没有收到钱,不用偿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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