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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产给与问题

辽宁-沈阳 10-11 11:21  悬赏 0  发布者:wxg-na……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一个高龄老人,有房产,有两个子女,想在死后将房子给小儿子个人(也不包括儿媳),可以用遗嘱方式经公证确认吗?
                                       老王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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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0-11 19:12
可以通过遗嘱实现这一目的
回复时间: 2013-10-11 11:22
你好,可以的,可以立遗嘱进行公证,将财产指定由你小儿子来继承。
回复时间: 2013-10-11 11:24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10-11 11:28
我国规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应当一式两份,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分别保存。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不得代理。应由两名以上的公证员共同办理。因特殊情况只有一名公证员办理的,应由一名见证人见证并签名。
回复时间: 2013-10-11 14:26
可以的,可以立遗嘱进行公证
回复时间: 2013-10-11 20:00
可以的,可以立遗嘱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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